工程签证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历程中涉及条约价款之外的责任时间所作的前任证明。如果泛起以下情况,需要进行签证:
1.切合施工条约划定的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用度增减;
2.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
3.确认修改施工计划引起的工程量与用度增减;
4.工程变换导致的工程量步伐费增减;
5.适用于施工爆发变换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
6.在工程施工中爆发变换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等。
通过上述内容的简单介绍,我们现在是不是对什么情况下要实行工程签证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呢?要谨记以上6点,以包管双方利益。更多关于工程签证内容,请关注、收藏“edf一定发工程”。